各职能部门、教学单位:
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23〕133号)以及安徽省教育厅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〔2023〕113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2023年度高校教师(含实验技术)系列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、校内兼课的行政管理人员、辅导员、实验技术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报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按《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(试行)》(皖教人〔2016〕2号)中各类型申报条件执行。
2.申报助教按《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教师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(助教)评审办法(修订版)》的通知(万院字〔2021〕7号)中申报条件执行。
3.申报正高级实验室、高级实验师、实验师按《安徽省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》(皖教人〔2022〕2号)》中各类型申报条件执行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个人申请及材料提交(10月8日前)
申报人根据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和本人条件完成个人材料的整理,按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,认真填写相关表格(附件1),如实提供原件或复印件,向本人学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(部)提交申报材料。
(二)职能部门审查和受理。(10月8日-10月15日)
学校教务部、学工部等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、学生工作等方面成果;人事部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学历、资历、专业技术职务、继续教育、论文复制比检测等有关材料。
(三)基层单位审核推荐(10月16日-10月29日)
二级学院(部)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参与的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,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核查,并将通过初审拟推荐人员所有材料在二级学院(部)公示5个工作日(10月23日-10月27日),公示后的材料不得增加和修改。对原始材料不真实、不符合要求、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,不得向学校推荐。
(四)材料上报。(10月30日前)
各二级学院(部)对通过初审推荐人员,向学校人事部统一上报申报人员材料;申报人员材料经线下审核通过后,线上申报材料同步完成上传、审核。
(五)学校审核与公示。(11月上旬)
经校内评审会审核通过拟推荐人员,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。
(六)完成网上审核,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。(11月17日)
线上申报材料学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,线下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收到通知后,要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,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。对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申报人员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及学校的相关规定,在职称申报审核时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。
(二)请申报人学科所在二级学院(部)组建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,成员3-5人,设组长1名,同时由各教学单位教学助理担任职称工作经办人。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人员名单(附件2),经二级学院(部)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,与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人事部。
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要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、研究方向、科研成果、工作经历、年度考核、教学业绩等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,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荐,认真审核科研项目、发表论文等与申报人从事专业是否相同或相近,其教学工作、教学质量、业绩成果等方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具体对照文件条款审核。对通过审核推荐人员,由申报人学科所在二级学院(部)统一填写《职称评审推荐表》(附件3),经所在二级学院(部)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组长、组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,与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人事部。
(三)申报人员的学历(学位)、资历(资格、聘任时间)、工作年限等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,业绩(含论文、论著)成果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。
(四)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本单位相关教师,并认真做好对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审核与推荐报送工作,按附件4要求报送材料,并按顺序整理,列出纸质材料清单。
(五)申报中、高级职称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。
(六)未尽事宜,请与人事部刘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65250203。
由于时间紧迫,请各二级学院(部)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和部署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;各申报人员认真按照要求完成材料的填报、整理,保证我校2023年职称工作圆满完成。
附件1:职称申报所需表格及其他材料的附件
附件2: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人员名单
附件3:职称评审推荐表
附件4: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
万博科技职业学院人事部
2023年9月26日